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護理機構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護理機構評鑑之項目如下:一、經營管理效能。
二、專業照護品質。
三、安全維護及設施設備。
四、個案權益保障。
五、創新照護措施。
居家護理所之評鑑,得不包括前項第三款及第五款所定項目。
第一項評鑑項目之評鑑基準,中央主管機關應於評鑑實地訪查前一年十二月公告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