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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工作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社會工作師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社會工作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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