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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工作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社會工作師公會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者,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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