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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工作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社會工作師執業以一處為限。
但機關(構)、團體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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