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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因應經濟重大變化中低收入戶短期生活扶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訂定實施計畫,執行中低收入戶短期生活扶助,並得委辦(任)鄉(鎮、市、區)公所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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