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菸害防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菸害防制政策與相關措施之規劃及推動。二、菸害防制法制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三、菸害防制宣導教育之規劃及推動。四、菸害防制訓練與研究之規劃及推動。五、戒菸服務之規劃及推動。六、其他有關菸害防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