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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評鑑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評鑑結果依評鑑分數分為下列四等級:一、九十五分以上為特優等。
二、九十分以上未滿九十五分為優等。
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為甲等。
四、未滿八十分為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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