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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植物防疫檢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前條第一項之罰金。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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