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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成品農藥委託加工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經核准委託加工期間有終止或解除委託加工契約之情事者,委託人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委託加工之核准,並辦理農藥標示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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