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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應予保密;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及其他資料,除有必要外,不得附於調查案卷內。
但經檢舉人同意者,得予公開、表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檢舉人之申請,洽請警察機關保護檢舉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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