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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檢舉違反本法規定案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給予檢舉人獎勵。
但檢舉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辦法:一、在檢舉前已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處理之案件。
二、已於網路、報章雜誌、廣播電視、其他媒體或公共場所公開之案件。
三、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所發現。
前項所定獎勵方式包括檢舉獎金、獎牌或獎勵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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