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屠宰衛生檢查規則(890419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家畜於屠宰前斃死或具有第十條各款所列疾病、症狀或狀態之一者,應依規定處置,不得屠宰供為食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