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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屠宰衛生檢查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屠宰場因故變更所申請政府機關規定上班時數外屠宰作業時間,應於前條第一項申請表之時間前,填具屠宰衛生檢查時段變更申請表,報所在地防檢局轄區分局同意。
已申請政府機關規定上班時數外屠宰衛生檢查而未屠宰,且未事前報經防檢局轄區分局同意變更者,該時段視為已執行屠宰衛生檢查,並依原核准時間及費率收取檢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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