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屠宰作業場所之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屠宰作業場所內應予清理整頓,不得放置與該場所作業無關之物品。二、照明設備應保持清潔、維修良好。三、清潔用具應保管於固定場所。四、倉庫貯存物品應距離牆壁、地面各五公分以上,保持良好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