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本標準所稱注射劑,係指藥品經滅菌後,貯存於足能保持藥品於無菌狀態之容器中,以供注射用之左列製劑。
一、注射液:係為藥品溶於媒液中,經滅菌所得注射用之澄明液體。
二、滅菌懸浮液:係為固體藥品懸浮於適當之媒液中,經滅菌所得之懸浮液,此種注射劑不能供靜脈或脊椎管中注射之用。
三、乾粉注射劑:係為滅菌之乾燥藥品,貯存於無菌狀態之容器中,於使用時加適當之媒液使成澄明溶液。
四、乾粉懸浮液:係為滅菌之乾燥藥品,貯存於無菌狀態容器中,於使用時加適當之媒液使成懸浮液但不能供靜脈或脊椎管中注射之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