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經動物檢疫人員檢查判定為不合格之動物,得經所有人或管理人請求,發給不合格通知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