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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個別宅院整建補助基準如下:一、住宅興建:每一住宅單位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住宅修繕:每一住宅單位補助其實際造價之百分之四十五,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
三、庭院改善:每一住宅單位補助其實際造價之百分之四十五,最高補助新臺幣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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