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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農村社區所提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屬工程設施項目或申請補助以僱工購料方式辦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現場實地勘查,並得邀請相關機關(單位)、社區組織代表及農村社區居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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