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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灌溉管理組織應在灌溉排水面積二千公頃以上四千公頃以下之範圍,設一工作站。
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受面積之限制:一、業務性質特殊。
二、灌溉面積分散。
三、區域隔離或交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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