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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會務委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交付紀律審查小組審議:一、違反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經會議主席認定情節重大者。
二、對出列席人員漫罵污辱,經會議主席認定情節重大者。
三、其他妨礙議場秩序或其行為有損會務委員名譽者。
前項第三款之懲戒案,應有會務委員二人以上提議三人以上之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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