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年度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如下:一、應本開源節流、量入為出及收支平衡原則,務實籌劃。二、應依年度工作計畫、業務需要及其效益之優先順序,作為預算編列之依據。三、年度消費性支出,應依業務性質,為周詳、完整之規劃,並應撙節緊縮編列,避免預算執行發生超支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