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