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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勞保局與基金運用局對於農民退休儲金及農民退休基金之財務收支,應分戶立帳,並與其辦理之其他業務分開處理;其相關之會計報告及年度決算,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由基金運用局彙整,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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