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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土地及房屋價值之計算,為分別共有者,依其應有部分計算之;為公同共有者,依其潛在應有部分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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