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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金融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信用部及其分部,應各置主任一人;主任應具備之資格條件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信用部主任,由總幹事就具備前項資格條件人選提報理事會同意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聘任;其解任時,亦同。
前項聘任及解任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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