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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信用部依前條製作之計算表,經會計師覆核後,於每年決算後二個月內,填報資本適足率,並檢附相關資料,送主管機關及農業金庫備查,並通知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令信用部隨時填報,並檢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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