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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稽核人員執行查核工作時,應運用盤點、檢視、觀察、詢問、函證、覆核、分析等方法,蒐集充分而適切之證據,俾對業務及財務狀況表示意見時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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