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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農險基金之資金來源如下:一、政府捐助。
二、農業保險商品分進之再保險費收入。
三、資金孳息及運用收益。
四、捐贈收入。
五、向金融機構貸款或融資。
六、其他收入。
前項資金之保管及運用,應以農險基金名義為之,且不得寄託或借貸與董事、監察人、其他個人或非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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