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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中央畜產會置監察人三人,其中一人為常務監察人。
監察人由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遴聘之,任期為三年,期滿得續聘。
但續聘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二。
常務監察人,應列席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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