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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業者核准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申請文件不符合前條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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