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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業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漁業權執照有效期間屆滿時失效,如需繼續經營,應於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換發。
漁業權執照失效時,其漁業權亦同時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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