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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83條

傳票、帳表製記完畢,應即換人覆核,並由覆核員簽章證明。
覆核員應就規定事項詳加審核,如仍有錯誤未予更正,應與原經辦人員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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