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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59條

財產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如有損毀或滅失,除經查明確屬不可抗力及自然損耗者外,其因保管疏忽致損毀或滅失者,保管人及使用人應連帶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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