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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船員之僱用及待遇,得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當地習慣及生活情形訂定標準。
勞資雙方,得依前項標準訂定契約;其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船員姓名、年齡、出生地、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身分證明。
二、締約年月日及地點。
三、服務之船舶名稱。
四、作業漁場區域。
五、擔任職務。
六、待遇。
七、給養。
八、傷亡撫卹辦法。
九、契約終止及其他條件。
十、契約有效期間。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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