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對外漁業合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基於漁業發展政策及國家利益之整體考量,主管機關得指定財團法人或漁業團體,代表業者與他國洽談漁業合作之船數、費用、作業天數、作業海域範圍或應遵守事項等權利義務事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