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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撤銷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之許可:一、申請事項或檢附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
二、以詐欺、脅迫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取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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