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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捕撈國際漁業組織所規範之魚種,應以船籍國及沿岸國已取得漁獲配額之魚種為限,並應按船籍國及沿岸國分配之漁獲配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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