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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從事之漁業種類或作業海域,為國際漁業組織規定應實施作業漁船名單措施者,該漁船應經船籍國提報國際漁業組織許可納入作業漁船名單後,始能出港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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