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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森林火災救助種類及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二、重傷救助金:由本人具取。
三、安遷救助:由戶長或現住人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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