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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主管機關或管理維護者,於自然保留區發生前條之情事或因其他原因須緊急處理之必要時,得逕行關閉或限制人員進出自然保留區,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許可進入日,如遇有逕行關閉或限制人員進出之情形,原許可失其效力,應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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