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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有及接受補助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資料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主管機關應逐年將所管有之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資料進行數位化,並上傳至前條所定網站專屬頁面或相關資料庫,且得視情形提供網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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