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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市場人員以專任為限,不得兼營工商業或兼任公私團體有給職務或公職;擔任公職者,應解除其在市場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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