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市場人員實施單一薪給制,薪給以薪點計算,各人員薪點,依市場人員薪點標準表(附表五)之規定。
市場主管得按月支領特支費,專業人員得支領技術津貼。
依薪點折算之薪額、特支費與技術津貼應支之範圍及金額,由經營主體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