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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申請認可為田間試驗機構者,應填具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試驗場之位置及適當比例之平面圖。
二、設置之隔離設施。
三、設置之檢驗設備。
四、試驗作業區內設施、設備之配置圖。
五、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作業管理規範。
六、人員配置及專業人員名冊。
七、生物安全委員會組織及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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