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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肥料查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肥料經查驗結果,如有違反本法規定情事者,主管機關應於十日內通知肥料業者。
肥料業者如有異議,得向主管機關陳述意見,主管機關經斟酌全部陳述意見與查驗事實及證據後,將處分決定及理由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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