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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70條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休閒農場經營休閒農業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按次分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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