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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待檢舉人之請求,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裁罰等有關資料,審核後發給獎金。
檢舉人亦得於裁罰確定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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