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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
三、職員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
四、人事規章之擬辦。
五、職員兼職借調案件之擬辦。
六、本署人事人員任免、遷調等案件之擬辦。
七、職員服務、差假、勤惰之擬辦。
八、職員考績、獎懲、保障之擬辦。
九、職員訓練、進修、出入境之擬辦。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之擬辦。
十一、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之擬辦。
十二、本署人事人員考核、獎懲等案件之擬辦。
十三、職員人事資料登記、保管、分析及運用。
十四、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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