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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推動國民就業績優評選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依法設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職業訓練機構、團體或個人,就下列事項有特殊貢獻或績效卓著,得申請參加評選:一、辦理就業媒合活動。
二、辦理特定對象就業服務。
三、辦理就業服務個案輔導及諮商等工作。
四、其他推動國民就業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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