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申請以財團法人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依第七條程序申請許可:一、申請書。
二、設立計畫書。
三、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及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影本。
四、場所位置圖及配置圖。
五、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
六、捐贈財產清冊及證明文件。
七、董事名冊、戶籍謄本及印鑑;設有監察人者,其名冊、戶籍謄本及印鑑。
八、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法人印鑑。
九、董事會議紀錄。
十、直接監督機關同意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之文件影本。
回上一頁